立法會在不記名表決下,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規管俗稱「劏房」的分間單位,明年三月生效。日後出租分間單位需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面積至少要有8平方米、有獨立廁所及洗滌盆,並合乎消防安全等要求,在取得認證後才可出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會上發言時指,留意到社會擔心政府為「劏房」引入最低標準,會令業主加租,將合規成本轉嫁予租客,重申現行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已對「劏房」租金作規管,加上未來數年公營房屋的供應會大幅增加,相信輪候公屋的市民,對「劏房」的需求會逐步減少,預計「劏房」租金難以大幅上調。
她又指,理解分間單位的業主和住戶需時適應全新的規管制度,政府會為現存分間單位提供48個月的過渡期,包括設立12個月的登記期,登記後亦會有36個月的寬限期,讓業主有合理時間為單位進行改裝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政府亦會將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訂為「倒數期」,要求已經登記,但仍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能訂立新的住宅租賃,以免業主拖延至寬限期最後一刻,才改造單位或者申請認證。
至於執法行動和安置安排,何永賢指打擊違法「劏房」至關重要,政府會在12個月的登記期後,推進執法行動。
政府表示歡迎,將於下周五就條例刊憲,並在明年3月1日正式生效,開始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房屋局會同步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作為過渡安排。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後,可由2027年3月1日起,享有36個月寬限期,直至2030年2月28日,以逐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政府會就認證費用提供「早鳥」減免優惠,若早登記及早申請,申請費用便可全免。
政府表示,在登記期完結後,即2027年3月起,會對違法出租無登記及無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並會按需要向相關受影響住戶提供適當的臨時安置協助;條例生效前,亦會開展一系列宣傳工作,協助分間單位業主、租客及其他持份者,了解並遵從「簡樸房」規管制度。
身兼「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隨著《簡樸房條例》明年三月生效,告別劣質「劏房」將有更清晰的時間表,市民亦可望早日擺脫惡劣的居住環境,又強調政府決心改善基層的居住環境,亦會確保屆時有足夠的公營房屋供應去配合。
工聯會表示歡迎 冀當局做好保障工作
工聯會吳秋北表示歡迎,指政府能夠展開取締劣質「劏房」的措施,告別劏房,形容是「關乎千家萬戶的歷史性時刻」,希望條例實施後,當局會確保住戶不會因為房屋供應不足而無家可歸,業主因而坐地起價,並建議優先讓貧困兒童上樓。
工聯會鄧家彪表示,大部份輪候公屋的家庭中均有兒童,希望當局優先幫助這類「劏房」家庭,又呼籲有意繼續經營「劏房」的業主盡快登記,讓「簡樸房」居民能順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