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被新加坡以不符合國家利益為由,拒絕入境。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特區政府有否要求新加坡當局引渡羅冠聰回港。他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羅冠聰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指明潛逃者,特區政府必定會終身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包庇罪犯。李家超又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特區政府將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會用一切可行方法,終身追捕罪犯,不會放過任何潛逃者。

湯家驊:新加坡拒絕羅冠聰入境可避免爭議

香港與新加坡有移交逃犯協定。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本台節目指,在聯合國條約下,移交逃犯協定不適用於有政治背景的疑犯。他認為新加坡在事件中處於兩難,一旦羅冠聰入境,若有人認為移交逃犯協定適用,當局就要拘捕羅冠聰和展開法庭程序,會引起爭議,認為現時新加坡拒絕羅冠聰入境,是最簡單和最好的方法,既不會得罪美國、英國,亦不會得罪中國及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