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分判商夫婦,虛報及誇大工人薪金,詐騙承建商近960萬元,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其中妻子獲判緩刑24個月。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案件屬單一事件,兩名被告重犯機會不高,對行業影響不大,而被告實際得益為110萬元,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法官又指,53歲男被告是案中主謀,49歲妻子羅燕妮只擔當次要角色,考慮到求情理由,包括要照顧患病兒子,判處緩刑。
案情指,由男女被告分別擔任公司秘書及唯一董事兼股東的皓星工程有限公司,案發時是波老道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的鋁業與玻璃工程分判商,皓星須向項目承建商華營建築提交支薪文件。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間,華營接獲皓星提交逾1200張支票影印本及相關簽收紀錄,支薪文件顯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共約3000萬元工資,華營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數款項。廉署調查發現,當中43張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額曾遭揑改,支票涉款約930萬元,分別被存入男女被告及其他人士的銀行戶口。
而由於有皓星工人被持續「拖糧」,華營其後直接向工人支付薪金。男女被告在2019年5月至8月期間,向華營誇大10多名工人的工資,致使華營多付近30萬元予工人;兩人並指示工人將華營多付的工資退回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