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條例》今日刊憲,明年3月1日生效,除當中有關違法出租分間單位罪行的條文,則於2027年3月1日起生效。條例生效後,日後出租分間單位,需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面積至少要有8平方米、有獨立廁所及洗滌盆,並合乎消防安全等要求,在取得認證後才可出租。
「簡樸房」規管制度將提供48個月的過渡安排,讓分間單位的業主或營運者,有時間了解新規管制度,並逐步過渡至符合「簡樸房」的要求。政府會在《條例》生效當日,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作為過渡安排。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後,可由2027年3月1日起,享有36個月寬限期,直至2030年2月28日,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