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跨性別人士不滿《公廁規例》構成不公及歧視,提出司法覆核,法庭裁定《公廁規例》違憲。法庭文件顯示,律政司已就判決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案件上訴人為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及律政司司長。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7月裁定,食環署公廁「男女分隔」的規例違憲。判辭指,《規例》對私隱和平等權利構成不合比例的限制,牴觸《基本法》及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環境及生態局早前指,公廁男女分隔,目的是保障市民的私隱和安全,及反映社會的規範,一直獲社會廣泛接受,又指目前全港約一半的男女分隔公廁,附近設有無分性別公廁,供包括跨性別人士在內的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