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6人,包括一名警長,涉嫌招攬他人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和投保人,以虛假資料作出投保申請,詐騙2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合共約300萬元。各人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36歲任職警長的被告林顯豪,認識一名先後任職永明金融及中國太平人壽保險的中層人員,林顯豪並非保險代理,亦沒有資格銷售任何保險產品,2人涉嫌2016年至去年期間招攬多人,包括林顯豪的家人、友人和警隊同袍等,充當傀儡下線保險代理和傀儡投保人,向2間保險公司作出20項投保申請,並為保單繳付保費。他們亦涉嫌以虛假學歷文件,安排林顯豪的友人入職太壽香港以參與勾當。他們涉嫌向2間公司訛稱,涉案保單申請均為真確、保費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險代理曾親身會見投保人,實際是保費由被告及同黨支付。
林顯豪被控21項欺詐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其餘5人、分別29至45歲,當中包括充當傀儡投保人的事務律師許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