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暫託服務。公署去年9至12月以隱蔽電話調查方式,針對46間有空缺的暫託服務單位,發現其中有17間單位要求申請人與職員預先會面,或派員家訪,評估身體及精神狀況,才決定是否收納,如照顧者遇上緊急情況要盡快使用服務,做法令人卻步,甚至感到氣餒。

另外有9個單位,拒絕在電話回覆是否有空缺,必須先經會面,可能令照顧者無法獲得及時支援。申訴專員陳積志質疑單位「揀客」行為,是設立關卡,企圖阻撓照顧者申請服務。

陳積志又指,社署規定使用者入住住宿暫託服務單位前,要進行健康檢查,調查則發現有8間單位要求申請人,自費進行要求以外的醫療檢查,為照顧者帶來經濟壓力,形容是「雪上加霜」。

他亦關注,有單位無理拒絕申請,例如不接受只是用數日服務,只會接受用數月的申請;如果申請一兩日後使用服務,單位認為時間太急,不可以安排服務,態度冷淡;亦有20個單位在電話中表明無空缺,不過在社署「查詢系統」網頁上就顯示有空缺,令照顧者要逐一致電服務單位,導致照顧者心力交瘁,反映系統不能發揮應有作用。

暫託服務資源未獲充分利用

公署調查又發現,過去大約7年,長者暫託服務的使用率平均有五至六成,殘疾人士暫託服務使用率平均只有一至兩成,反映現有資源未獲充分利用,而在需求特別大的地區,照顧者申請服務會更困難,反映當局對照顧者的支援仍未到位。

陳積志指出,上年度灣仔及中西區的殘疾人士住宿暫託服務的年度使用率為零,形容水平不合理,難以「照顧者不主動求助」作為辯解,促請社署及有關單位反省使用率極低的實際原因。他又舉例指,其中一間2021/22年度錄得零使用率的長者日間暫託服務單位,經社署督導下,年度使用率隨即大幅提升至上年度約五成,質疑相關單位「究竟是『唔鬧唔做』還是事在人為」。

陳積志批評,部分單位並不重視和履行他們的使命,對極需要支援的照顧者、長者及殘疾人士的福祉置之不顧,部分單位表現令人失望、辜負社會托付,有損社福界專業,又指所有服務單位都獲社署資助,資源來自公帑、並非義務工作,有責任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優質的服務,而社署作為監管的一方亦責無旁貸。

公署倡改用電話及視像評估

公署提出25項建議,包括建議服務單位,檢視預先會面的必要性,改用電話或視像方式評估,簡化申請程序;鼓勵單位訂立「輪候名單」,並制訂預先登記機制,方便照顧者預先辦理登記手續等,並定期以電話抽樣檢查單位表現。

公署又建議社署,要全面了解各個單位對身體檢查的要求,除非有充分理據,否則各個單位不能夠在基本要求上,施加額外檢查項目;亦可以考慮引入懲罰機制,要求單位定時更新「查詢系統」的空缺及其他資料。

社署:暫託宿位屬備用性質 較難預測需求

社署全數接納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25項建議,指正積極跟進,部分建議已落實或在進行中,又指會持續致力提升各非政府機構,及私營院舍提供的暫託服務,方便有需要人士使用。

社署解釋,個別單位或地區的指定暫託宿位,全年平均使用率偏低,是因為暫託服務屬於備用性質,較難預測需求,變化亦較大,有別於一般長期住宿照顧服務的性質。社署指,考慮到照顧者不時需要安排長者或殘疾人士暫住院舍,但各院舍的長期宿位入住率普遍偏高,因此社署在各區部分院舍,設有指定暫託宿位,以備不時之需;在發生緊急事故,例如大廈停電、颱風襲港,以至移除戰時炸彈要疏散居民,暫託暫位都有及時的支援作用。

至於殘疾人士住宿暫託服務使用率偏低,社署解釋,是由於實際出現的偶然空置宿位較預期少,而根據現行定義及計算方式,實際使用率有可能被低估。社署指,會因應公署意見,檢討偶然空置暫託宿位的計算方式,以反映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