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機構條例》下,規管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的制度今日起生效,並接受診所牌照申請。獲發牌診所須遵守牌照要求,及衛生署的《診所實務守則》,委任一名在港註冊不少於4年的醫生,擔任「醫務行政總監」,負責診所日常管理,牌照有效期最長5年。

衛生署指,考慮到較舊的診所需時執修,以符合牌照要求,因此2018年11月底前已運作的診所,可獲發暫准牌照。

小型執業診所可豁免領牌

至於只有5名或以下醫生的小型執業診所,由於大多數由註冊醫生全權控制,可豁免領取牌照。衛生署估計,現時全港5000間私營診所中,有3500間屬於小型診所,意味只有1500間需領牌,佔整體30%。

衛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主任麥懷禮解釋,規管是針對由非醫護營運的集團式診所,發牌制度更有效保障病人安全。他又表示,一旦發現有診所違規,會視乎事件嚴重性作出處罰,輕則勸喻及發出警告,重則吊銷牌照。至於申請牌照的死線,衛生署指,需給予業界時間,以預備申請文件,估計最少要1年。

業界支持發牌規管診所權責

選下有14間診所的尚智醫療集團,副主席陸志聰表明支持發牌,認為更有效規管診所權責,但他期望政府更清晰指明,日間醫療中心和診所的定義,讓業界分辨。

「在診所為病人進行麻醉,界線應如何劃呢?究竟是否屬於日間醫療中心內的程序?如果是,我就要領牌。例如做醫學美容的診所都類似,有些程序可能涉及某些儀器的操作,甚至有些要用麻醉藥,界線如何劃呢?」

料明年就私營醫療機構收費透明度 向立法會交規例草案

政府2018年成立《私營醫療機構條例》,透過發牌制度規管4類私營醫療機構,包括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當中醫院及日間醫療中心牌照制度,2021年起已生效。衛生署指,至今共向持牌私營醫療機構,採取142次規管行動,其中68次與私家醫院有關、74次涉及日間醫療中心。

衛生署又指,政府今年6月起,已就私營醫療機構收費透明度,陸續諮詢業界,預計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規例草案。署方預告,醫務衛生局將於明年上半年諮詢立法會,討論診所名稱不能使用哪些特定字眼,描述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