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三恢復二讀辯論規管網約車服務的修訂條例草案。法案若獲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交付全體委員會審議,若全體委員會的報告獲立法會採納,法案將展開三讀。
有關條例草案上月初刊憲,要求網約車服務平台、車輛及司機,必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運輸署署長可邀請網約車服務牌照申請,估計會有數個平台符合資格。任何人經營無牌網約車平台,最高可判監禁12個月及罰款100萬元。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陳健波早前指,委員會不會提出修正案,當局亦會在明年上半年就其他技術細節,包括車輛許可證數量、牌證費用等,在與持份者磋商後,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