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46歲稅務局助理稅務主任李應華,他涉嫌向4名納稅人收取逾1.9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減少稅款及「起底」追債;又與36歲食環署管工何樂林,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透過稅務局電腦系統,未經授權檢索食環署投訴人資料。李應華和何樂林獲准保釋,案件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調查指,案發時,李應華在稅局任職追討欠稅組及評稅組,負責處理追討欠稅的文件、協助薪俸稅評稅,和處理查詢。他涉嫌協助及指導4名納稅人,填寫報稅表或相關表格,以減少稅款,並向其中一人提供欠債人的個人資料,以便該名納稅人追討欠債。他另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涉嫌在啟德稅務中心,指導一名女子填寫表格時,蓄意觸摸對方的右手,並向她索取1000元賄款。
2名涉案人員已停職 稅務局:已檢視工作程序
稅務局及食環署均表示,十分重視員工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又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個案。涉案助理稅務主任,前年9月起已停職。而涉案食環署管工,亦已被暫停職務。
稅務局透露,是局方主動將案件轉介予廉署調查,並一直配合調查工作,和提供全面協助。局方指,非常重視保護納稅人資料,所有員工均須遵守《稅務條例》和《商業登記條例》的公事保密條款,除了執行職務外,不得將納稅人資料傳達予任何人。稅務局的內部指引亦清楚訂明,員工應如何遵行公事保密條款,並設有機制,監察員工是否只在執行職務時,才查閱系統內的納稅人資料,包括記錄員工查閱電腦系統的情況、不時突擊抽查和覆檢等。
局方已全面檢視相關工作程序,並邀請廉署防止貪污處提供意見;現時正逐步落實優化措施,包括更頻密抽查員工查閱電腦系統資料情況、檢視相關查閱權限、安排督導人員巡視查詢櫃位,以及在查詢櫃位裝設閉路電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