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男子攜帶大批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藥劑產品及藥膏,經機場入境香港被捕。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進出口條例》,被判監禁四個月,涉案藥物亦被充公。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案情指,涉事男子於上月10日,在寄倉及個人行李中藏有1100枝藥物針劑、6800粒藥劑產品,以及193枝藥膏,估計市值共約95萬元。他在機場入境大堂被海關截查與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