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女因涉及兩宗洗黑錢案,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其中一宗案件發生在2021年,一名76歲女子接獲自稱內地官員的來電,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及密碼作調查,事主的戶口最終被轉走9千萬元存款。警方之後兩年拘捕11名男女,當中3男1女涉嫌利用9個傀儡戶口處理約3200萬元犯罪得益。4人早前承認9項洗黑錢罪,今日分別被判監38個月至48個月。
另一宗案件的洗黑錢集團,前年在社交媒體以幾百至幾千元報酬,招攬客戶開設或借出銀行戶口,再售予集團收取騙款。警方同年拘捕5男2女,調查發現其中1男1女報稱學生的傀儡戶口持有人,曾清洗7.8萬元至18萬元款項。兩人上月承認洗黑錢罪及串謀洗黑錢罪,今日被判入獄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