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現,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涉及人為疏漏,將對10多名人員進行紀律調查。「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亦提出6項先行措施,並督導物流署即時落實。
財政司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物流署已發出內部工作指引,訂明在擬備招標文件、評審投標書,及合約管理階段,盡職審查的要求及詳細指引,防範潛在欺詐行為;同時已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規定投標者及承辦商,必須同意政府直接向第三方核實提交的資料,在審核及合約期間進行實地視察,並在發現虛假陳述資料時,即時終止合約。
物流署審計專隊 重組為「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
許正宇指,物流署已擴大原有內部審計專隊的職能,重組為「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作為第三方審查專隊,加強抽查,並適時上報部門首長,以提升部門警覺性及防範意識。署方本月中已設立內部電子資料庫,搜集各政府部門有關承辦商投標情況和合約表現的資訊,構建政府通用的採購資訊網;上月亦聯同警方及海關,向採購及財務工作人員,講解騙案手法及識別技巧,加強人員培訓。許正宇說,物流署會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透過入職培訓、恆常培訓和員工交流會等,培養更積極及謹慎的採購態度。
他又認為,審查及檢討採購機制後,明顯發現事件的主因是盡職審查不足,評估標書或管理合約時,多數針對書面文件,但盡職審查亦包括實地視察,並在發現問題時盡快處理,因此先行措施的核心內容,是提升採購時盡職審查的能力及關注度,達到「有權可用、有權識用、有權敢用」。他指,專責小組將推出長遠優化措施,包括具體入標要求及科技運用等。
專責小組表示,正研究牽涉面更廣的採購機制改善方案,爭取年底前發表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