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何伯」的何煊涉嫌在5月與途人爭執期間,向對方噴殺蟲水。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罪,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2年,並要向事主賠償2000元。

辯方求情時,77歲的何伯因一時衝動犯案,現時已與太太分居,住在安老院並依靠綜援維生。辯方又引述感化報告,指何伯近來已避免衝突,不建議判處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