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器官捐贈日」,瑪麗醫院早前罕有地,一日內完成4台器官移植手術,對上一次的同類情況已是大約7年前。院方指,本港的器官捐贈率偏低,呼籲市民踴躍登記捐贈器官之餘,亦應將意願告知家人,萬一身故,可以透過捐贈器官,幫助有需要的人。

肝病患者接受肝臟移植後生活改善 對獲捐贈表示感恩

48歲的江小姐,20多年前患上先天性肝囊腫,3年前惡化,導致她的生活大受影響,包括身體不斷長出水泡,腹部積水、每星期都要到醫院抽腹水,腹部腫脹令她平時無法躺平睡覺,胃口變差,曾在街上跌倒,要靠途人協助才能站起,後來更需以輪椅代步,亦要辭職在家休養。

經過大約3年,江小姐終於等到合適的肝臟,早前順利在瑪麗醫院完成移植手術。她表示,很感恩能收到合適的肝臟,手術後可以過番正常生活,希望未來可以去旅行,甚至重投職場。

一日內做多台器官移植手術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總監陳智仁表示,江小姐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當日,同時有另一名急性肝衰竭患者需進行肝臟移植手術,團隊要兵分兩路,到兩名捐贈者留醫的醫院摘取肝臟,盡速運回瑪麗,醫院當日還有分別一台腎臟及肺臟移植手術,全院動員超過50名醫護人員,馬拉松式接力工作超過38小時,順利完成4宗器官移植手術,介乎43至61歲的3女1男受贈者,手術後至今情況穩定。

陳智仁憶述,對上一次同時做多台器官移植手術已經是大約7年前;又提到江小姐即使因病情嚴重,在輪候過程中獲額外加分,亦要等足足3年才獲得合適的肝臟進行移植,情況並不理想。

醫生籲市民若有意死後捐贈器官 應提早告知家人

數據顯示,本港有超過2500人輪候器官移植,每年完成的手術只有數十宗。陳智仁認為,本港器官捐贈率偏低的原因,一方面源於亞洲人抱有「死後留全屍」的傳統觀念,亦有部分死者生前希望能於離世後捐贈器官,亦都有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上登記,但由於未有告知家人,家屬往往會拒絕讓死者捐贈器官。他呼籲市民,除踴躍登記捐贈器官外,亦應告知家人有關意願,萬一身故,都可讓家人作出決定,延續他人生命。

對於政府希望社會重新討論器官捐贈改用「預設默許」機制,陳智仁指,會支持任何能提高器官捐贈率的機制,相信當局日後會展開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