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今日展開大型宣傳教育活動,加深公眾及商界對「交換敏感資料」問題的了解。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同行之間交換資料,例如僱員安全標準、公司公共政策等,屬正常商業行為。不過若與同行交換價格、成本未來定價意向等等,從而更容易配合彼此的行為,可能損害競爭,可能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指,2015年至今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的15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商業資料,共涉及23個業務實體及人士 ,牽涉資訊科技界、清潔服務、地產代理等,其中4宗案件牽涉同行交換投標價格,均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所有行業皆有機會交換敏感資料
競委會行政總監蕭滿章表示,交換資料會否引起競爭問題,視乎資料的商業敏感度、資料的新舊、詳細程度、以及市場特徵等因素。企業亦有可能透過第三方,例如行業協會或分銷商交換有關資料。他強調每個行業,商戶都有機會交換敏感資料。
被問到傳媒在公眾場合向商戶查詢定價等資料,例如競投年宵攤位時詢問商戶的投標意向,會否涉及交換敏感資料,蕭滿章指視乎個別情況而定,如果記者在投標完結後才詢問,會減低競爭的風險,不過他強調仍視乎商戶披露資料的原因,以及有否影響競爭,並非完全無違法風險。
競委會將推出電視宣傳短片及短劇,亦會舉辦展覽及講座,亦製作了指南,你出行業協會籌辦及舉行會議時的注意事項,供不同業界參考,提醒企業注意交換敏感商業資料的潛在競爭風險,鼓勵各界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