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埔宏福苑火災的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辦表示,委員會的運作類似過往大型事故的調查,包括2003年屯門公路車禍、2018年大埔公路車禍,委員會會作出調查,並發表報告;而政府會協助委員會高效運作,除按要求執行工作,並會主動向委員會提供更多有助工作的資料,協助盡早完成工作,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和報告。
發言人又指,政府決定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全面、公平公正推進調查,體現政府從速徹底解決問題的決心,其中一個目的,是可以繼續全力提速提效推展調查工作,包括刑事調查,又指委員會由法官主持,具有獨立性與公信力,將秉持嚴謹公正的態度開展工作,在確定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及人選後,政府會作出公布。
特首已邀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推薦1法官 主持獨立委員會工作
特首辦晚上回覆查詢時說,行政長官已邀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推薦一名法官,主持獨立委員會工作,會聯繫被推薦法官,並確定委員會人選、職權範圍和運作,政府會再作公布。
黎棟國:較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彈性
前保安局長、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獨立委員會較按法例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更有彈性,在取證、舉行公聽會等工作不受法律既定程序約束,工作速度和遇到的技術困難較少,相信可較快完成報告,認為只要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或工作目標清晰,成立獨立委員會都是好的安排。
黎棟國在電台節目指,明白委員會並沒有法定權力,沒法強制要求提供資料,但全港市民都希望事件水落石出,相信所有政府部門都會根據行政長官指示,應委員會要求提供資料,委員會也可邀請目擊者及業界陳述或提供意見,整理資料後可再要求政府部門回應。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成立獨立委員會方向正確,但市民關注為何不按法例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指法定委員會在搜證及傳召證人的權力較大,機制亦常見於普通法地區,認為行政長官李家超應向社會詳細解釋原因,亦期望他為委員會賦予更多權力。
梁定邦:非法定委員會難以處理問責問題
資深大律師梁定邦表示,沒有法例賦權的獨立委員會主要處理制度問題,但委員會沒有法例的支撐,難以處理問責及事實核證等功能。
他指出,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傳召權,亦列明任何人在委員會提供的證據,不可用作日後的民事或刑事訴訟,但沒有法例賦權的獨立委員會下,相關人士有權不出席作供,亦可能擔心因沒有法例賦予的轄免,而選擇在部分議題保持沉默,認為當局需要釐清委員會的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