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舉行公開會議,公布上年度工作報告,指全年共接1783宗須匯報投訴,按年增約一成。會方在期內通過1790宗投訴,按年增加9.7%,涉及2530項指控。最多的3類指控涉及「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分別按年增加13%、6%及17.7%。監警會指,有309項指控需經全面調查,當中38項證明屬實,佔需調查個案的12%,其中30項屬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新冠疫情復常後,社會活動增多致投訴個案上升,又指上年度「經全面調查」的指控只有309項,按年減少約2.2%,未見明顯趨勢。對於上年度有約6.6%「嚴重指控」,當中包括毆打及捏造證據,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經調查後沒有任何指控屬實,而大部分投訴人涉及法庭案件,指或有人利用投訴機制令自己脫罪。 

而警方上年度就監警會通過的投訴個案,向違規警員作出68項跟進行動,按年減14%。

投訴警察課:今年接獲2347項指控 按年增6%

警方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余偉傑指,今年1至11個月共接獲2347項須匯報的投訴指控,按年增加約6%,增幅主要來自軍裝職務引起的投訴,而因刑事調查和交通職務引起的投訴就呈現跌幅。投訴升幅範疇主要涉及「未能正確徹底調查案件」、「沒有禮貌」,及「未能及時採取行動或延遲採取行動」,97%投訴都是性質輕微。

余偉傑又指,期內監警會通過共2459項指控,當中46%因得不到投訴人協助而無法追查,其中有39項證明屬實,佔總數1.6%。在會上,委員陳永德關注投訴無法追查的原因,余偉傑指警方收到投訴後會盡力以各種方法聯絡投訴人,但往往出現挑戰,投訴人不回覆或不聽電話,因此未能展開調查。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就指,香港作為文明社會,投訴警察是公民權利,但投訴人亦有責任提供姓名及聯絡方法,強調一旦展開調查會嚴肅處理,會在「陽光下運作」,如無法追查只會浪費時間和精力。

監警會:接獲幾宗國安案件投訴

王沛詩表示,目前接獲幾宗國安案件投訴,仍在調查中,不便透露案件性質。被問到有市民就大埔5級火發起聯署後被捕,監警會會否認為拘捕行動欠缺法理依據,以及會否主動調查時,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回應指,不屬監警會職能。
 
至於的士司機陳輝旺2012年被警員箍頸後身亡的個案,梅達明表示正密切留意,由於法庭正在處理,目前不便評論。他未有回應涉事警員的做法是否妥當、會否重啟刑事調查,以及會否考慮陪審團建議,於警車內增設可錄音及錄影的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