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轄下的門診,將於下月1號起,就藥物收費加價,其中專科門診每種處方藥物,由現時每16星期收費15元,增加至每4星期收費20元;以每日都需要服藥的糖尿病患者為例,覆診時一般會獲處方3種藥物,若以28星期藥量計算,藥費將由現時90元加至420元。
至於原本免費的家庭醫學門診藥物,調整至每種處方藥物每4星期收費5元。市民若因感冒到家庭醫學門診求醫,一般會獲免費處方3種藥物,合共需支付15元。
醫管局強調,專科或家庭醫學門診只是以4星期為單位收費,並非代表市民需每4星期配一次藥,藥量仍由醫生按病人需要決定,病人每次最多可獲配24星期藥。
局方指出,公立醫院的藥費現時由政府大幅補貼,即使加價後,資助率仍然為高水平,特別是治療罕見病和癌症藥物的資助,局方期望扭轉「小病高資助、大病病人需大量自費」這種結構失衡、資源錯配的現象。而局方在調整藥物開支時,會考慮到三大原則,包括「能者共付」、「加快引入創新藥物」,以及「增加癌症和罕見病等嚴重疾病藥物的治療資助」。
至於加價後增加的收入,將用作加快審批價格昂貴的新藥,擴闊藥物名冊,預計每年審批新藥的數目,將由以往約90種增加至約120種,並將持續上升。當局亦會加快「1+」新藥審批機制,包括下年起分階段實施「第一層審批」新藥註冊機制,並將於下年上半年成立「引進創新藥物及醫療器械辦公室」,主動聯絡藥廠,促進創新藥物在香港註冊。
元旦起增設每年1萬元收費上限 適用於全港市民
同時,公立醫院於下月1日起,增設毋須經濟審查的每年1萬元收費上限,適用於全港市民,涵蓋住院及門診收費,不包括自費器械,預計有7萬人受惠。
以腎病患者為例,病人需洗腎及因長期病到不同專科求診及住院等,現時每年收費約1.6萬元,但在醫管局明年起調整的新收費下,每年需支付約3.7萬元,這類病人合資格申請1萬元收費上限,在每年度內只需支付1萬元醫療費。
局方指,有需要市民可於醫管局手機程式「HA GO」及醫院繳費處申請,處理申請需時約14日,申請期由每年的1月1日開始,至次年的3月31日截止,每個年度只可申請一次。病人獲批後,需於醫院辦理登記手續期間申報「全年收費上限」資格,經系統核實後,就毋須支付醫療費用。若病人於獲批前已支付超出1萬元醫療費,多出的部分會用作支付隨後年度的醫療費用,亦會計入隨後年度的累計支出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