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以及一項欺詐罪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要還押看管。

43歲被告李桂華,2022年3月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時,在表格上報稱自己1年內沒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並獲取共逾10萬元薪金。她亦涉嫌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新冠疫情,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先後28次參與有關工作,獲取共逾8800元薪金,但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薪金共逾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