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明日裁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黎智英另外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是《港區國安法》下,首宗涉及勾結罪的案件。
在煽動罪上,控方指,黎智英是案件的主腦,以傳媒作為平台,煽動仇恨中央和特區政府,煽動刊物的內容包括影響公眾輿論、鼓勵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等,有85篇文章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發布,31篇涉及請求外國制裁。控方結案時指,只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而被告在知情下發布,即屬違法;又指涉案煽動內容大多由黎智英撰寫及發出,不論如何已屬具煽動意圖。
在勾結罪上,控方指,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透過助手Mark Simon向美國白宮人員,轉達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的做法正確,形容黎智英有「堅定不移」的意圖尋求外國制裁,背叛國家安全和利益。辯方反駁指,黎智英希望制裁發生和實際上有提倡制裁不相同,他只是發表評論和作建設性批評,希望政府改革。
控、辯雙方亦對「勾結」一詞有不同詮釋。控方認為,只要提出「請求」即屬犯罪;辯方則認為,「請求」必須傳達到外國並獲對方接收,又指黎智英只是在文章和節目表達個人意見,並非違法。
除了黎智英外,案件涉及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等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人員,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社運人士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以及「攬炒巴」劉祖廸。其中所有《蘋果》高層、李宇軒及陳梓華已認罪,Mark Simon及劉祖廸被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