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早上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12日求情,預留4日處理,另擇日子判刑。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頒布裁決時表示,審視絕大部分證據後,可以作出的唯一推論是,《國安法》生效前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犧牲國家及特區人民利益,亦是各項罪名的最終目的;而毫無疑問,《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無變,只是改用更隱晦方式。法官信納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所有控罪,認為黎智英是所有控罪的主腦,蓄意串謀,構成威脅及危害中國及特區的國家安全。
法官:非因政治信念受審
法官在判詞表明,黎智英不是因為政治觀點及信念受審,單純考慮法律及證據,而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言行僅構成證據背景。法官指稱黎智英相信2019年的引渡條例修訂草案,是中共及特區政府的惡毒陰謀,用作將像他一般的中共政權反對者送交內地,削弱香港人權自由,之後利用《蘋果日報》鼓勵市民上街抗議,而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就「走在抗爭運動最前線」。
法官杜麗冰在庭上指,遠早於《國安法》訂立前,黎智英已經盤算美國對中國可使用的籌碼,一直對中國心懷怨恨,又以協助香港為藉口,請求美國對付中國。法庭亦評估從犯證人的證據,指黎智英密切管理及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先後與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廸見面,想他們透過國際游說,請求外國制裁,團結議會、國際及街頭三條戰線,達到所謂「支爆」。法庭認為所有控方證人都誠實可靠,但黎智英證供就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不足以信納。
法官斥黎智英利用影響力削中央政府權威
在855頁的判詞中,法官針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裁定案中考慮的文章,客觀而言具有煽動性,引發對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挑動離叛,批評黎智英有意識利用《蘋果日報》及個人影響力,持續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香港居民的關係,遠超法律允許的範圍。
至於勾結罪,法庭按照證據,裁定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無停止請求外國制裁,但就收斂激烈言辭,對外國的請求變得含蓄及隱晦,亦與其他涉案人士延續國際游說的協議。
黎智英家人未回應會否上訴 代表律師:先研究判詞
黎智英出庭時身穿白色恤衫、綠色冷衫及灰色外套,身形明顯瘦削,神情平靜,時有微笑,並望向旁聽席與家人揮手。
黎智英的妻子及兒子都有到庭旁聽,在離開法庭時,未有回應會否上訴。黎智英的代表律師彭耀鴻指,會先研究判詞,現階段沒有其他資料可以說。至於黎智英的健康情況,他說剛才大家在庭上都見到他的精神,他沒有補充。
黎智英的囚車,早上七時半抵達西九龍法院。法院大樓外有大批警力戒備,包括有反恐特勤隊,附近一帶有警員巡邏及設立路障。警方在法院一帶加強部署, 多名警員在法院外駐守,「劍齒虎」裝甲車及多輛警車戒備。
開庭前已有逾100人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輪候入庭旁聽。黎智英妻兒、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到場,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到庭旁聽。
美國、英國、歐盟等多國領事館派人到庭旁聽。歐盟駐港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指,高度關注國安法下涉及社會運動人士的案件,又指香港的法庭開放給公眾旁聽,是本港司法系統重要的特質。英國駐港副總領事樂秀慧指,黎智英是英國公民,案件是英國政府關注的優先事項。美國駐港副總領事施大偉就沒有回答傳媒問題。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黎智英另外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案件是《港區國安法》下,首宗涉及勾結罪的案件,在前年年底開審,今年8月完成結案陳詞,歷時156日。
控方指,黎智英和張劍虹等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人員,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又指他們與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社運人士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等,串謀請求外國制裁、封鎖或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