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與機電署測試8款座檯式水機,發現樣本加熱速度表現參差,有3款樣本在連續製作幾杯熱水時,溫度不太均勻,撇除平均溫度較低的首杯熱水,其後3杯熱水在出口水量得的平均水溫都有差別,或會影響沖泡食品的風味或口感,尤其是即食杯麵或滴漏咖啡等,需高溫沖調的食物和飲品。其中1款樣本,每杯熱水的最大溫差達攝氏10.3度;2款樣本每杯最大溫差是攝氏5度以上。

另外,消委會檢視各樣本的說明書,發現不同樣本標示最高水溫的量度方法不一,例如有樣本標明最高水溫是「機內」水溫,建議生產商和代理商,在產品包裝盒上、網頁、宣傳單張和說明書,清晰列明水溫量度位置和出水口溫度,以協助消費者作出知情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