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歡迎判決,指當中的證據能向社會展示黎智英惡行,虛假片面報道誤導市民,在香港製造亂局,損害香港發展。強調法庭審訊公平、公正及公開,審訊長度達156日,黎智英用52日提供口供,相信他是經過公平審訊,才被裁定有罪,認為黎智英罪有應得,指裁決說明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必然難逃法網。
鄧炳強批黎智英犧牲年輕人 冀被煽動年輕人釋懷
鄧炳強指,黎智英在19年反修例事件時鼓勵年輕人上街,年輕人在黎智英眼中「只是畫面,不是人」。他說,自己朋友的子女本身很乖巧,但因受煽動而上街扔磚頭及汽油彈,會對意見不一的人打到血流披面,令他極度震驚。批評黎智英為了反政府目的犧牲年輕人,希望被煽動的年輕人以及其家庭,能因為今天的定罪判決得到釋懷。
鄧炳強說,審訊揭示黎智英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以做新聞為名行禍港之實,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強調新聞從業員有義務遵守法律,傳媒在發佈言論時,必須遵守和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護國家安全。
鄧炳強反駁記者協會指,案件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又批評記協是連執委會名單都不敢透露的組織,形容「不知是否執委會中全部都是外媒代表」,甚至成員根本不是記者。
記協發表聲明稱,對裁決極度遺憾,認為案中有人因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對新聞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呼籲特區政府信守保障新聞自由承諾,讓傳媒工作者免於恐懼地繼續服務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