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控罪全部罪成。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判決彰顯多行不義必自斃、罪有應得無可恕的法理天道;不僅是對犯罪者的依法懲治,同時是國家安全教育,讓大眾了解只有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才會有真正的社會安寧、經濟繁榮、民生福祉。

陳國基強調,整個執法、檢控和司法程序嚴格依據法律,程序嚴謹,粉碎一切污蔑香港司法獨立與檢控公正的「無恥謊言」。黎智英的行為絕非「民主抗爭」,而是徹頭徹尾的「賣國禍港」,與外部敵對勢力內外勾連,透過操弄媒體、牽線政團組織、運籌資金等手法,策動一連串社會事件和暴力行動,讓香港陷入動盪之中;特區政府捍衛國家安全的意志堅如磐石,定當繼續嚴正執法,指對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依法嚴懲,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