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堅決支持特區依法裁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全部罪成。但對美英澳德等國家、歐盟及個別政客就定罪裁決說三道四、公然干預抹黑香港司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指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言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案件同新聞自由毫無關係。任何企圖為黎智英洗白、通過政治施壓干預司法的行徑,都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

發言人又指,個別國家和政客長期以來打著人權、自由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妄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干涉中國內政。當他們執行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法律時,稱之為捍衛法治;但當特區依法採取同等性質行動時,卻被污衊為壓制自由。這種典型的雙重標準,充分暴露其虛偽面目和險惡用心,敦促有關國家和政客認清現實、懸崖勒馬,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公署致信駐港外媒  闡述黎智英案事實真相

外交部駐港公署在網頁刊出一封致駐港外媒的信件,闡述黎智英案的事實與真相,發言人提到黎智英並非因為他旗下媒體報道新聞,或者表達觀點而被起訴。檢方指控的關鍵是他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公然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甚至叫囂為美國而戰。在世界任何國家法律體系中,所作所為都屬於嚴重犯罪行為。

公署發言人又指,黎智英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程序公平正義,他各項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障,控辯雙方充分舉證質證。而黎智英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身體健康良好。特區政府依法為他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他的代表律師當庭證實黎智英未受到不公正待遇。在判決現場,他行走正常,無需他人攙扶,整體狀態良好。

發言人又表示,所謂被單獨囚禁,是根據黎智英本人意願,由懲教署依法安排。所謂黎智英被未審先判、超期羈押亦是無稽之談。有媒體炒作黎智英被禁止在獄中領聖餐,事實上他本人知悉可安排領取,但未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