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表示,注意到黎智英案裁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部分媒體更評論有關審訊及定罪為「虛假審訊」,律師會深表遺憾,呼籲各界充分了解及細閱裁決理由書。
律師會表示,黎智英案是根據國安法第46條,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以公開聆訊方式審理,歷時156日,各方都有法律代表,律師會留意到審訊過程中,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受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