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代表一名女子,向區域法院提出法律訴訟和申索,指她的前僱主懷孕歧視。平機會指,申索人受僱於涉事資產管理公司7年,期間由合規經理,擢升為合規部主管,並獲加薪,工作表現一直令人滿意;但她在2022年放產假後,被大幅削減同年的年度酌情花紅,相信僱主對她作出懷孕歧視。僱主知道她已向平機會提出投訴後,她在大約3星期後被解僱。
平機會表示,會將個案帶上法庭,希望加強公眾認識《性別歧視條例》下賦予在職懷孕女性的權利,同時提醒僱主,對僱員作出懷孕歧視,及使人受害歧視行為屬於違法,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平機會又指,2022至24年間,收到227宗懷孕歧視投訴,佔整體《性別歧視條例》的投訴約20%,當中超過90%在僱傭範疇發生,反映在職懷孕婦女仍面對不少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