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0名飲食業員工被拖欠薪金和遣散費等,涉及4間酒樓,包括來自已結業的金鐘海都酒樓員工。工友已向勞資審裁處入稟共申索近1100萬元,其中3間食肆另外拖欠共約71萬元強積金供款。
勞聯和飲食業職工會聯合會,過去2個多月接獲98名員工求助,指僱主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有薪年假、補假及假期等款項,其中58人獲法庭裁斷申索得直,將再到勞工處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勞聯主席林振昇表示,由於現時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不包括欠供強積金,加上部分公司已申請破產,工友追回欠供強積金的機會微乎其微,建議政府檢討破欠基金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