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現有的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物業管理公司為物業管理人,協助業主處理災後事宜。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在本台節目表示,當局已於前晚通知現屆法團管委會,明日亦會在報章刊登通告,預計土地審裁處下月初會有初步研判,一旦申請獲批,合安會盡快入場展開工作,包括向現屆管委會索取合約、銀行帳戶結餘及保單等,並諮詢律師、會計師及測量師等專業人士,按宏福苑現時情況,建議業主如何處理相關合約和保單等事務,並會按法例召開業主大會,交由業主決定。
麥美娟指,合安營運近40年,有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視協助災民為社會服務,不會向法團收取任何費用,並須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彙報工作,以及會到不同地方為災民舉辦簡介會及設立熱線,與業主溝通。她強調,臨時管理人的任命只取代法團管委會,不會取代業主立案法團的業主權力。
麥美娟:政府委任接管人不會影響調查工作
麥美娟又説,網上針對政府委任接管人有很多流言和謠言,包括認為有關安排會「放生」部分須負責人士,她強調有關安排並不會影響調查工作,又引述行政長官李家超指,政府會深入調查,無論是哪一個機構、個人或部門,須負責的人都必須承擔責任。
麥美娟又表示,宏福苑災民面對的問題和訴求並不相同,例如宏福苑8幢大廈中,有1幢「宏志閣」未受波及;法團管委會亦要處理複雜法律問題,包括各幢大廈的消防、保安、園藝合約,亦要向保險公司索償等,麥美娟認為這些問題並非一般的法團管委會能處理,加上現時協助法團簽約的管理公司,將於年底完約,亦未知會否續約,政府希望確保法團繼續運作,因此委任專業團體協助業主作決定。
麥美娟:租金補助安排比免租更幫到業主
政府要求住在過渡性房屋及房協單位等宏福苑業主,明年2月起要向營運機構交租,與早前指在獲得永久居所前都毋須交租的說法不同,但當局會向業主發放每年15萬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麥美娟表示,發放租金補助,讓業主有多個選擇,在大埔區內租住私樓;而過渡性房屋等的租金每月只需數千元,業主利用租金補助交租後,還有餘錢應付其他生活開支,認有關安排更能幫助業主。
至於宏福苑租戶只可免租居於過渡性房屋至明年5月底,並一次過發放5萬元的搬遷補助,之後要重新申請並交租。麥美娟重申,租戶原本非永久居於宏福苑,甚至有部分租戶的租約將於未來數月到期,業主本來就打算收回單位。她又指, 政府會繼續為有需要的租戶,提供福利及醫療服務。
對於有災民期望,政府一次過向近2000戶業主,平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收到的捐款,讓每戶獲得數百萬元,再自行決定如何使用,麥美娟回應指,不同捐款人都提出款項應用於災民的長期居所,政府會妥善使用基金;她又澄清,基金的行政安排由公務員負責,政府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