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上月發生5級火,當時屋苑正進行大維修工程,但大廈火警鐘失效。對於業界質疑,消防處建議大廈維修期間,消防設備及裝置應分階段關閉的安排是否可行,消防處作出澄清,指承辦商應在大廈進行工程時,採用有系統的方法,分段關閉受影響的消防裝置,並且盡快恢復正常運作;消防裝置的保養、修理或檢查,必須經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承辦商會作出專業判斷,按消防處指示進行工作。負責大廈維修工程的人員,無權關閉消防裝置及設備,有前線人員為避免消防裝置因工程誤鳴,而企圖將其關閉,屬極之不負責任。
消防處表示,關閉消防裝置對正常操作的影響,應該減至最低,如果系統的受影響部分,在工作更次的尾聲未能恢復正常操作,應孤立有關部分,讓其餘部分先恢復正常操作。當完成相關工作後,承辦商須在適當時間內,發出相關「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