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向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受影響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昨日起開始發放。有宏志閣業主在社交網站表示,近日被要求簽署聲明,表明在領取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將單位出租,否則不能領取租助。

民青局昨日於社交網站發文指,有關該聲明只為防止濫用資助,又指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