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海外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她父親郭賢生,涉嫌協助女兒更改保險單內容,以及企圖提取保單結餘。他否認「處理屬於潛逃者資金」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爭議保單權益誰屬。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聽取陳詞後,將案件押後到明年2月11日裁決。

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指,案件的檢控基礎沒變,一直針對的涉案資金都是保單結餘,甚至從財務資源等範圍收窄。他提出,雖然受保人郭鳳儀沒親自確認保單權益,但由於保單屬於餽贈,因此她會自動成為保單結餘擁有人。

代表辯方的大律師關文渭則表示,郭鳳儀成年時,保險公司曾去信要求她簽妥回函,附上地址證明及身分證副本,以示接受保單,但她並沒有這樣做,表示她沒接受保單;加上其後保費一直由郭賢生支付,顯示保單信託失敗,權益理應屬於郭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