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0周,並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被告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因此判刑須具阻嚇性,必須判處被告監禁。
43歲被告李桂華,在2021年中至2022年初沒有申報從事外間工作的時段內,參與99次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獲取共逾10萬元薪金,亦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疫情期間,虛報在家工作,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詐騙海關共逾1.9萬元薪金。他早前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以及一項欺詐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