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首都業主涉嫌擅拆主力牆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結,被告被裁定2項傳票罪成,被判罰款18萬元。裁判官劉淑嫻在判刑時斥責被告辜晉豪,明知拆除的牆壁有機會是結構牆,但仍拒絕查證,認為被告並非因疏忽而犯案,屬故意漠視狀況,導致樓宇有倒塌風險。

裁判官接納控方指,認為只要被告知道拆卸牆身的工程,便能滿足控罪元素。裁判官又指,市民不能基於無知而拆毀主力牆影響結構,亦不能以不知情為理由逃避責任,否則會違背立法原意。

被告遭屋宇署票控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罪、及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控罪指,被告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間,作為涉事單位擁有人,授權承建商拆除主力牆,又在牆上開洞及裝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