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2016 年參加新界東補選時,不滿選舉事務處拒絕免費郵寄他的選舉宣傳單張,同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決定。高院原訟庭時隔近10年,在前日頒下書面判詞,指考慮書面文件後,正式駁回梁天琦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沒有解釋原因及作出訟費命令。
根據入稟狀,梁天琦因競選傳單內等部份字眼,被選舉事務處要求移除相,否則不能免費郵寄傳單予選民。梁天琦最終不獲免費郵寄服務,他認為侵犯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