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落案起訴61歲「法輪功」成員莊偉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待辯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惟拒絕被告保釋。

國安處去年11月29日拘捕莊偉文。調查顯示,他曾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國家根本制度、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消息指包括宣揚要中央政權解體、香港獨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