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會網站顯示,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已委任5人為代表大律師,包括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以及大律師李澍桓、俞匡庭、李俊軒及馮天榮;同時委任羅文錦律師樓為代表律師,律師行曾處理食水含鉛超標及南丫海難的調查委員會工作。

網站亦顯示,委員會的職權包括審視火災成因;針對大維修工程,審視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及有否涉貪圍標等問題;以及各環節監管人員的角色和責任承擔,但註明關於火災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會由執法部門調查,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