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舉行首次大會,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提出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以及多項維修工程的改善建議,包括加強市建局角色,將制定顧問公司及承建商的預選名單,在名單內才能參與招標。所有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必須參與招標妥,由市建局為業主立案法團,決定招標、評標及中標結果。當局又計劃要求承建商在工期期間,若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須向市建局報告。
業主立案法團在通過額外工程時,涉款越大就需取得越多居民親自出席會議及投票。當局又將引入機制,改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確保代理票是業主簽署。
研地盤禁煙 訂立搭棚維修樓宇安全距離
陳國基又指,計劃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在建築地盤嚴禁吸煙,預計數周內可以提交立法會審議。另外將制定棚架相關工作守則,會規定踢腳板的物料要求。
陳國基又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要加強樓宇維修抽查、檢視建築物料及檢測機制;發展局正與建造業議會制定棚網供應商名單等。政府又建議訂立與搭棚維修樓宇的安全距離,屋宇署要設立機制,協調樓宇維修的工程工期。
另外政府計劃提出修例,加強消防處規管權力,須獲處方批准才可關閉主要消防裝備,並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當局計劃就未有為消防裝備進行年檢,阻塞逃生路徑等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另外,虛假或誤導性裝備證書的罰則亦會大幅提高,增加罰款及監禁刑期。
當局規定大維修須聘第三方專業人士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計劃擴大建築物條例修例範圍,建議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二級小型工程,升級為一級小型工程,必須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及監工計劃書。目標在今年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甯漢豪指,目前對建築物料安全標準,要求比較籠統,計劃將業界作業備考及行政方式頒佈的要求,訂明為法律要求,以便更直接作出檢控;又計劃改革檢驗人員及小型承建商的註冊及紀律處分制度,即使干犯不涉及建築質素或技術,包括賄賂等,亦可以進行紀律處分。
加強《建築物管理條例》 改善利益申報、委任代表文書制度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計劃加強《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要求法團在議決工程或開支時,按合約金額設定不同級別的業主表決要求,就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作決定,提高親身出席及投票門檻,亦會因應加強版「招標妥」功能修例;她又表示,將就大型維修採購,設立委任代表文書的上限,規定在大廈內張貼簽署委任代表文書的情況,提高制度透明度,並將修例改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利益申報制度,確保程序公平公正。
麥美娟又表示,將在法例中訂明法團議程,以及召開、取消、延期或暫停會議的安排,又將修例賦權主管部門,一旦管委會不能正常運作或出現未能處理法團事宜的特殊情況,可以介入提供協助。
麥美娟表示將就修例建議,諮詢物管業界、法團及業主,透過區議會大廈管理工作小組,收集地區意見,並會很快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提交各項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