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回覆查詢時稱,收到宏業通知其「獲授權簽署人」已辭任,由於沒有獲授權簽署人代宏業行事,宏業不能再以註冊承建商身份,進行《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該名獲授權簽署人黃忠基,為宏業的工程顧問,早前被警方以誤殺罪名拘捕。
 
屋宇署在去年11月勒令28個宏業的私樓工程項目停工。屋宇署指正聯絡相關工程的認可人士,對於個別只需由註冊承建商負責進行的小型工程,署方正直接聯絡有關的業主組織,通知他們需另行委任新的註冊承建商以繼續進行有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