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產代理收受另一間代理的2名董事賄款,洩露逾1000項「放盤客」資料。3人早前罪成,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5至10個月。暫委裁判官指,各被告有預謀犯案,涉案的地產代理濫用職權,洩露公司資料,令另一間地產公司得益,案情嚴重,必須判處監禁刑罰。

27歲姓江的首被告,在美聯物業一間沙田分行任職地產代理,在2022年5月至10月期間,他從嘉誠地產2名董事兼股東收取32500元賄款,換取協助他們檢索美聯資料庫內的「放盤客」姓氏、電話及樓盤地址,判囚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