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欖、屯門及柴灣3個「簡約公屋」項目,早前被發現有螺絲被剪短等問題,被指安裝結構有問題。建築署去年11月向房屋局及發展局,提交獨立調查報告。局方接納報告調查結果,並懲處涉事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項目管理顧問。發展局已按規管機制,今日起停止負責工地施工及相關質量監管工作的「安保工程有限公司」,在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所有類別的投標資格1年;又指由於與安保聯營的「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只是就項目提供規劃的策略意見,不涉及工地施工和監管,決定不作懲處。

發展局亦停止負責提供和管理駐工地結構工程師的承建商「黃志明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在「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名單內所有類別的投標資格1年;並停止提供項目管理和管理駐工地監督的「王董建築師事務有限公司」,在「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名單內相關類別的投標資格6個月,指相關懲處時長較短,是考慮到並非在所有項目工地出現監管缺欠。

建築署要求更換駐地盤監工人員

房屋局已責成建築署繼續督促承建商,推進補救及餘下工程,以原有完工日期為目標的大前提,確保各個項目符合安全要求。
 
建築署除了要求承建商承擔補救措施的所有費用外,如果措施導致工程延誤,亦須承擔遲延賠償。建築署亦要求承建商,更換所有負責工程監督的駐工地人員,包括現場代理、工程監督及駐工地結構工程師。同時亦要求項目管理顧問更換所有駐工地監督。建築署加派政府工地監督人員,每天全職於前線直接監督工地,及安排署方的結構工程師,現場進行額外突擊抽查及審核。
 
建築署亦就「安保」在建築工程方面涉嫌觸犯嚴重疏忽或行為不當,通知建築事務監督轉介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處理。若經裁定「安保」有疏忽或行為不當,委員會可命令將董事、高級人員從有關名冊刪除,或對相關人士處以罰款或譴責。建築署亦已就事件中涉嫌提供虛假陳述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