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錦綉花園5億元水管維修工程,管理公司上月以「目前並不具備推動大維修工程的社區共識與社會條件」為理由,指避免引發不必要爭議,宣布終止大維修集資計劃。水務署早前表示,已成立專家小組,對錦綉花園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

錦綉花園業主今日開會,討論失水問題及工程爭議,多名持分者,包括水務署助理署長葉家駿、發展商俊業集團執行董事吳天偉、立法會議員卜國明和葉傲冬,以及管理公司代表等均未有出席。

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業主代表詹小姐表示,昨晚收到各人電郵回覆,表明不會出席今日會議;其中水務署指,已在去年11月,花了14日向會方解說相關議題,釋除疑慮,亦已於剛過去的周日發出帖文,說明私人屋苑內部供水喉管維修保養、檢測失水責任,以至錦綉花園地契條款的規定。署方指,業主可參閱帖文內容,又指協助喉管修復工程的專家小組,稍後提供的意見,將有助錦綉花園負責方商討有關事項,現階段沒有進一步補充。

業主質疑有地下有水管供水到屋苑外

業主代表馬小姐指,錦綉花園地下水管圖則顯示,有一條「神秘水管」接駁到屋苑外的地方,質疑管理公司指水管是地盤臨時供水管,以及地下水管僅供水予錦綉花園的說法。 
 
會議又提到,錦綉花園失水數據有疑點,水務署指,錦綉大道迴旋處到閘口未有失水,但居民發現,至今在有關路段的一間車房仍有漏水情況。會議要求水務署擔任主導水管維修工程的角色,並賦予居民更多監管權利,又要求相關持份者本月底前能和居民組織會面。

業主冀水務署回應 發展商有否違反條款

業主代表鍾小姐期望水務署回應,發展商興建屋苑內大部分供水系統,是否有違反批地條款的情況,當時水務署如何監督和驗收。她又希望署方解釋,為何當年未有要求發展商,將水管擁有權移交政府,及即時更正地契條款,期望現時釐清責任誰屬。

出席會議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指,現時花園150公里水管內,只有10公里是由水務署管理,理應有大部份水管不能供水,認為當時發展商「走甩咗」。他指,花園入伙一年後已經失水,約20年前曾更換過水管,工程應跟從水務署標準,由水務署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