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電視節目表示,政府將更新市建局招標妥制度,對承建商及顧問公司進行背景調查,制定預審名單,決定大維修的中標公司。她指市建局會從嚴從緊處理,調查公司負責人,避免有被懲處的負責人「換殼」以新公司經營,亦會審視公司表現,包括各個政府部門是否曾發出警告信、市民投訴有無合理基礎等,即使個案正在調查未被檢控,都會考慮在內。
甯漢豪又表示,會審視維修成本的指數及數據,避免市場抬高價錢,一旦發現有多個入標價錢接近,或與指數升跌不同,市建局有權取消招標,以發揮把關作用。她又指市建局在決定大維修中標結果後,若承建商修改工程費用,需要通報市建局,由市建局向業主提供意見,條文將列明一旦出現爭拗的最終決定權。
甯漢豪期望措施在今年下半年推出,又強調今次制度改革由政府主導,並非向市建局推卸責任,會為市建局增加人手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