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33年的海皇粥店去年5月全線結業,母公司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其後遭呈請清盤。公司和兩名創辦人,涉嫌未有在到期日或之前,支付10名員工合共56.3萬元薪金,面對99項傳票控罪。清盤人代表本月初已全數承認33項控罪,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6.6萬元,指支付罰款需要視乎資產變賣進度。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指,罰款屬於非優先債項,限半年內繳付。至於兩名創辦人,蔡汪浩和蕭楚基,分別否認33項傳票控罪,案件排期在3月2日進行審前覆核。
勞工處表示,海皇國際有限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僱傭條例》規定,認為法庭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表明他們有責任遵從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發言人強調,處方不會容忍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