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法院去年和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形容司法機構因相關判決,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部分指控更被歪曲成事實,並被用作藉口,鼓吹對審理案件的法官施加非法制裁,及向終審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施加不當壓力,試圖迫使他們辭任,情況令人失望懊惱,但並非完全詫異。
林定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指世界其他地方近日發生的事件,以及某些外國政客,最近就別國,包括中國領土完整發表的言論,敲響了警號,令人醒覺假定他國必然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原則,未免過於天真;強調對國家安全的擔憂絕非空想,必須嚴肅看待。
林:國安案司法程序時間用得其所
林定國指,思考就國安案件對法院的批評是否正確時,要考量有否任何理據支持法院沒有履行職責,包括必須觀察司法程序進行期間的情況。他相信,任何合理客觀的人,只要曾出席和觀察公開進行的司法程序,都會知道法官不曾在沒有任何良好和充分法律理由下,阻止被告提出證據或作出陳述,亦沒有阻止他們盤問控方證人;法官亦沒有發表不當言論,顯示他們對被告有偏見或成見。他又提到,有人或會認為國安案件的司法程序曠日累時,但他認為時間用得其所,亦是必需,能確保涉案各方獲公平審訊。
林定國認為,有必要仔細閱讀國安案件的判決書,指法官絕對沒考慮無關因素,非常有信心法官獨立性沒有受損。他又說,有人可能會提出疑問,質疑判決書為何看來冗長,甚至質疑是否需要如此詳盡,耗費時日撰寫。他解釋,判決書篇幅主要取決於法官所聽取的證據和陳詞多寡,以及所涉爭議點的複雜程度,指法官審理已知具爭議的案件時,自然會格外審慎,確保判決書充分解釋理據。
林:政府在國安案中非必然勝訴
林定國談到,律政司在國安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強調如果純粹基於法庭裁定政府敗訴,就質疑法院或許不領會維護國安的重要性,和未有充分而妥善地履行憲制責任,將會是不公平和不正確。
他表示,面對法官遭受威嚇的案件,司法機構過去已曾多次作出聲明,重申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獨立行使審判權,並會繼續恪守司法誓言,堅定不移秉行司法公義,不受任何干擾,強調絕對沒有任何理由質疑聲明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