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即日起,就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展開為期兩個月巡查計劃,針對1500幢1987年或之前的舊式住宅樓宇。消防處消防區長羅建新在電台節目表示,行動主要巡查在過去一年內,懷疑沒有聘請承辦商為裝置進行年檢,以及有裝置損壞或關閉並正進行維修的樓宇。行動中會檢查消防裝置的狀態,要求樓宇提交年檢證書,並檢查系統狀態是否異常,包括有否被不當或過度關閉,亦會實地測試火警鐘及消防泵的功能,並教育市民消防喉的正確使用方法。

羅建新指,如行動中發現消防裝置承辦商有專業失德,處方會作出紀律調查或處分,如資源許可,不排除將行動擴展至其他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