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去年被屋宇署除名的「精進建築」,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屋宇署署長通知拒絕續牌決定時,未按規定提供具體書面理由,違反法定責任。又指,雖然旗下工程曾出現嚴重工業意外,但未足以顯示安全管理有系統性問題。

法官鄭蕙心頒下判辭,裁定「精進建築」勝訴,法庭撤銷政府拒絕續牌決定,發還屋宇署及相關委員會重新考慮,並頒令屋宇署支付訟費。判辭強調法院並非裁決「精進建築」適合繼續持牌,而續期申請應由屋宇署審批。

精進建築的承建商註冊於2023年4月屆滿,政府去年宣布拒絕註冊續期申請,並在「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判辭指,「精進建築」一方指出,屋宇署署長通知拒絕續牌決定時,未按法例書面提供具體理由。法官指,根據《建築物條例》,屋宇署可因任何理由拒絕續期申請,但須書面列明理由,否則條例「將形同虛設」。

判辭指,同意當局毋須提供冗長理由,但屋宇署在通知「精進建築」的信件中,「連簡單的理由都沒有提供」。法官指,屋宇署提供具體理由,可確保相關決定恰當,「精進建築」從而可決定如何跟進,又指拒絕申請對承建商、轄下項目及員工都有深遠影響,屋宇署必須依例說明理由。

屋宇署:積極考慮上訴

屋宇署表示,會與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以積極考慮上訴。

精進建築至今涉及3宗致命工業意外,引致5人死亡,包括2022年房協安達臣道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地盤塌天秤事故,釀成3死6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