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匯豐銀行前職員涉嫌受賂,協助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等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提訊,批准被告保釋。

被告万卉,案發時在滙豐北角分行任職卓越理財業務經理,廉署調查發現她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兩人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由前年10月至去年2月期間,先後協助12名轉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收賄6000元人民幣。銀行審查後,發現當中4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同案4名被告今日在庭上沒有答辯。他們分別是滙豐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盧穎衡、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勞焯儉,以及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他妻子周崟瑛。4人共被控三項罪名,案件同樣押後至3月19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