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早上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法院續審。

選擇自辯的鄒幸彤,早前申請傳召台灣大學社會學教授何明修作為專家證人,遭控方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今日裁定,拒絕接納何明修為專家證人,指法庭參考控方案情,認為何明修的證供與案件無關,法庭雖然尊重何明修的學歷,但他的專長對案件無幫助。法庭同時表明,不接納控方所指,何明修意見偏頗的說法。

控方:應考慮「結束一黨專政」綱領的自然效果

控方在庭上讀出開案陳詞。案情指,支聯會一直以「結束一黨專政」為綱領,主張終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控方指,憲法確立國家由中共領導,因此不存在合法手段終止中共領導;雖然支聯會沒有明確提及特定手段,但只要目的是顛覆國家政權就是「非法手段」。

控方表示,法庭考慮「結束一黨專政」的含意是否屬於煽動時,應考慮有關字眼的「自然和合理效果」;而「結束」意思是「把某事物或狀態終止」,因此「自然和合理效果」就是要結束中共領導、顛覆國家政權。控方又指,各名被告以所謂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作出煽動行為,但本案並非政治審訊,不涉及民主或「六四」議題,認為法庭毋須處理國家憲法及政治制度優劣與否。

控方播放國安法前六四晚會片段

控方指,支聯會有其組織性、公眾性、持續性,並定期舉辦活動,例如遊行示威、洗刷國殤之柱,及在六四周年舉辦燭光晚會,宣揚主張。
 
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條過去20多年來的六四燭光晚會片段,包括1996年回歸前,支聯會創辦人司徒華指,香港即將回歸,但支聯會將堅持其主張;以及李卓人於2003年晚會時發言,批評港府為23條立法,是「只容許一種愛國方式,就是愛國必須愛黨」,支聯會不會因此退讓,更指「如果這樣是顛覆,我們會顛覆下去」。期間犯人欄內的李卓人不時望向屏幕。
 
控方又播放李卓人於2017年的訪問片段,指支聯會興建六四紀念館,期望內地人及本地年輕人,能傳承六四真相。控方指,六四紀念館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營運,反映其堅持主張。控方又顯示多份支聯會文件及刊物,指支聯會持續煽動他人加入並投入經費,例如成立支聯會青年組,招募青年加入。